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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办公室(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、市科技拥军办公室)
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;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、调研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、保密等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资产、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科技宣传工作;负责保卫、安全和机关物资保障、基建等后勤服务工作;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、市科技拥军办公室及科技强警工作。
● 人力资源处(人事处、监察室)
负责全市重奖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评审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科技前瞻知识的普及、培训和提高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;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有关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保障、职称申报等工作;负责机关职工的教育培训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(境)政审工作;负责机关离、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● 科技法规与管理处
编制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;负责组织科技政策的编制工作;负责依法行政工作;负责协调全市科技普及有关工作。
● 发展计划与财务处
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;负责科学事业费、科技“三项费用”及各类市级科技基金等有关费用的编制和管理,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;
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计划的汇总和申报,并督促专业处室落实;归口上报各类科技统计资料;规划、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基础设施(省、市工程中心、重点实验室等)的建设,负责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,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。
● 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处
促进科技咨询、科技项目评估及招标、科技风险投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,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;负责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发展;拟定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,负责技术贸易机构的审核,归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;负责科技信息工作;
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;负责技术创新源头建设,抓好产学研联合工作;审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;负责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工作,抓好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;负责科技进步奖、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评审与各类科技成果的管理、保密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指导、协调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。
● 国际科技合作处
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,协助审核全市科技交流的项目及人员出入境工作;负责有关科技合作、交流、培训、考察等项目和任务的组织工作;组织国际科技招商引技活动,抓好国外先进技术、成果的引进工作;负责省、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;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计划;审核民间重要科技合作交流项目;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;负责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组织评审工作。
●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(工业科技处)
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;组织实施和争取落实工业领域国家、省各类引导计划(如科技攻关、高技术研究等);负责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工作;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业务协调工作;负责高新技术企业、产品及“双密”企业的培育、申报工作;组织申报和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示范工程;负责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;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协调与发展,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。
●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
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;组织实施农村重大科技攻关计划、星火计划;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;指导农村科技先导型区域性支柱业的培育工作,负责科技扶贫工作;负责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发放及管理;编制社会发展科技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国家、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和实施;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、示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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